新形势下如何深化案件审理工作
李自升
案件审理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纪案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处理违纪案件的一项法定程序,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正确执行纪律、严厉惩处各种违纪违法分子的重要保证,是保障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合法权利的重要途径。那么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一是要把好入口关,所有案件必须经过审理把关后才能提交纪委常委会和监察机关领导办公会议讨论;二是把好出口关,案件审理是处分决定的一个出口,所有纪律处分决定的下达都要由案件审理部门按程序予以办理;三是把好质量关,案件审理是反映执纪水平的一个窗口,审理部门的审核监督对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水平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必须严把质量关。
当前,查办案件工作难度不断加大,任务十分繁重,要确保所办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检验,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认清案件审理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发展党内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克服把案件审理部门当作仅仅是履行程序的部门的认识,加大对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力度。二是审理人员严格按“二十四字”办案要求,对每个违纪案件都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前提,是基础,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是关键、是目的,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是要求,是保证。”牢固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观念。三是正确运用政策,处理好严肃执纪与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关系,处理好惩处与保护的关系,既要依法依纪审理案件,又要使案件的处理符合实际,合情、合理、合法,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保证案件处理取得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