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公开铺就阳光路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具体工作实践和理论的概括和总结。加强对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理论、工作实践的探讨、研究、创新,对于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审理案件效率乃至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水平,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长治县地处黎都大地,交通便利,资源丰富,人民勤劳,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近几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钻政策空子,贪污、挪用、套取国家之财等违纪案件时有发生,违纪手段也具有隐蔽性和狡诈性,要想突破这些案件,就必须把握案发规律、富于创新,突破过去的审理模式,勇敢探索,从“审理大计、质量第一”的角度出发,克服“重实体、轻程序”软弱审理监督、查审不分、量纪畸轻、畸重,被调查人和受处分人权利得不到保障等现象,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随时代发展从观念上加以更新,以新的措施,制度完善来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审理工作更需要创新,更需要体现坚持民主集中制,实事求是,严肃慎重,区别对待,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增强群众对纪委查处案件的信任,使案件的处理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一、阵痛与抉择

  多年来,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一贯以各种条规、条例进行套路工作,受到多方面的制约和约束,使案件审理工作始终在闭门审理,始终处于“一切都是神秘”状态。案件审理各项条规、条例代表了一个时期的实践理论,起到了一定时期内的指导作用,但就如今,由于社会的转型,腐败分子的腐败行为、腐败手段较以前更加隐蔽,特别是受到处理后,都以种种理由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申诉,从2002年至2004年间,县纪委共审理党政纪违纪案件 2000余件,受理申诉就达19件,占到处理案件的 0.9 %件,由于申诉案件的不断上升,给县纪委常委、监委主任办公会议增加了不少的工作量,牵涉工作精力非常大。2005年3月,县纪委常委会本着充分体现对党政纪案件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市纪委进一步创新审理方式的有关精神,提出:要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提升执纪理念,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就得对案件审理进行公开、透明,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得以确立创新思路,努力探索出一条对现行案件审理制度、程序及新形势下解决新问题的改革发展路子。“阵痛可以退缩,阵痛可以探索,阵痛可以发展”。这就是这次阵痛引发抉择的指导思想,县纪委选择了探索发展的路子。纪委书记李世钟具体部署、主抓审理工作的副书记杨仁忠分解责任,抓好落实,案件审理室积极工作,整体形成了“案件公开审理不是搞不搞,而是怎样搞、怎样搞好”的共识。先后出台了《党政纪案件公开审理办法(试行)》、《党政纪案件公开审理程序》、《案件公开审理现场》的四个职责,一个权利、义务和五条现场纪律,专门成立公开审理案件领导组。一场新形势下,解决新问题的“阳光工程”——党政纪案件公开审理方式正在推开。

  二、正邪较量、情理交织

  案件公开审理规定了公开审理的范围:

  1、集体访和越级访案件

  2、复查、复议(复审、复核)案件

  3、有重大影响或典型案件

  4、疑难复杂案件

  5、适宜以案说纪警示教育的案件

  案件公开审理程序本着对违纪事实、适用党政纪条规、量纪恰当、惩处与教育相结合为目的,突出了案件公开审理重点;被调查人员申辩、助辩人为被调查人辩护、相关部门对适用政策、事实的监督、陪审人对公开审理案件的程序、事实调查是否合法、和议组的和议情况的监督等十五项程序。

  通过公开审理,较以往由审理人员“闭门”审理相比,有了重大突破,不仅审理程序公开,违纪事实公开,而且允许调查人员、助辩人员、相关部门人员等参加,允许被调查人充分发表意见,提供新的证据,允许助辩人为被调查人进行辩护等。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多方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记者在采访公开审理违纪当事人八义镇青岗村村委主任李天德时,李如是说“今天对我挪用退耕还林专项资金问题进行公开审理,我心态很平衡,认为这种形式很好,最主要的是给了我一个申辩的机会,党的纪律是严肃的,我犯了错误,处分轻重都不重要,对我来说是一次极大的教育,我非常感谢组织给我提供了一个说话的平台。”

  三、客观公正、公众认可,构建和谐

  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何勇指出:努力探索审理工作的新方式、新的审理方法,体现了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把案件审理工作不断提高到新的水平。案件公开审理工作的“阳光工程”,是由封闭、内部审理方式改为公开、对外的审理方式;是由暗箱操作变为透明、公布与众审理方式;是由审理部门的审理人员单独审理变为纪检检查机关调查人员、各执法部门、技术部门、审理部门共同审理的方式;是由违纪人员、助辩人员、证据提供人员及相关人员充分发挥知情权、参与权、申辩权、监督权的审理方式。公开审理的方式提供了体现案件审理更加严谨、更加公开、公正、公平,实体与程序并重,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宽广平台。

  长治县纪委监委推行案件公开审理方式,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及人民群众中产生了积极影响,取得了良好效果,正如长治县县委副书记、纪检书记李世钟说的那样:实行公开审理,是贯彻落实中纪委、省、市纪委进一步创新审理方式精神的一次探索。今后,我们要坚持在指导思想上与时俱进,在构建惩防体系中通盘考虑,在继承过去基本经验的同时,努力探索审理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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