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县大力强化对民政优抚和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针对个别乡镇民政助理员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原始凭证较乱等问题,近日,长治县纪委、监委出台了《民政优抚和救灾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对民政优抚和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了严格规范。一是在财务管理上,财务统一纳入县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管理,资金统一实行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二是明确程序、使用范围及发放时限,发放过程统一实行村民申请、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严禁平均分配,发放过程要由村纪检小组全程监督,切实解决了在民政优抚和救灾专项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正之风,保证了此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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