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
中共山西省长治县委书记
常光明
山西省长治县人民政府县长
关小平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指出:要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的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近年来,我们长治县在扎实推行政务公开的同时,积极探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实践证明,党务公开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
一、推行党务公开是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必然要求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新形势下我们加强党内监督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强化党内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随着社会的发展,党内监督的事项和内容日益增多,单靠纪检监察部门已远远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要求,必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以及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制约体系。推进党务公开可以有效实现对重点对象、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和重大事项的监督,提高监督质量。我们在深入学习党章的基础上,结合具体实际,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把党务公开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一项主题实践活动,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全面推行。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对话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干部群众等方式,研究确定了我县党务公开“三重一大”的主要内容,即重大审批事项、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审批、大额资金使用公开。具体讲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共性内容必须公开。各级党组织必须公开的内容包括县委所有下发的文件、通知、决定和领导班子建设、班子成员工作完成和测评考核情况、民主和科学决策、干部人事和组织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解决群众反映热点问题等内容;二是个性内容分类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和政策落实情况、群众关心的与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具体事项、部门和单位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职责履行情况等。三是公开形式具体灵活,符合实际。为增强党务公开的实效性、时效性,保证党务公开科学规范和符合实际,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我们实行了固定公开、定期公开、逐段公开、即时公开相结合的办法,即:政策措施、文件规定、审批事项、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稳定性的内容实行固定公开;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实行定期公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周期,一般半年更换一次,每季度微调一次;动态性、阶段性工作实行逐段公开,如办实事、重要工作进展情况;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实行即时公开,如干部考察、任前公示、灾害救助等。
二、推行党务公开是贯彻中央新农村建设指示精神,加强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年初,中央明确提出了加强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服从服务于这一中心任务,为农村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针对实际,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应放在加强对农村党务、村务,特别是财务的监督,而加强农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无疑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一个坚实的监督平台,有助于推进农村各项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公开化,有助于我们改善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一些薄弱环节,增强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为此,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明确内容,突出公开的实效性。重点对班子成员分工、重大决策和事项安排、民主评议党员、干部满意度测评、办实事承诺践诺、财务收支、土地补偿、宅基地审批等内容进行公开。二是健全制度。我们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务、村务、财务监督的实施方案》,全县建立健全了党员议事、村民代表议事、重大事项决策、民主理财等30多项制度,对公开时限作了明确要求,各村利用黑板报、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发放便民服务卡等多种形式公开,进一步方便群众监督。三是建立了全县农村党务、村务、财务电子监督网络。利用电子网络对各乡镇、各村进行实时监控,提高监督效率。同时,我们还在全县254个行政村,村村成立了纪检小组,重点负责排查信访隐患、化解基层、宣传党纪党规以及对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农村“三务公开”接待站,接受有关公开方面的投诉,实现了乡镇纪委职能向农村的进一步延伸,填补了纪检组织在农村的“空白”这一状况,保证了农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真正落到实处。
三、推行党务公开是进一步健全党内监督制度,着眼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手段
党内监督关键在于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使党内监督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实现党内监督工作制度化和监督过程规范化。我们学习贯彻党章,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既是对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逐步推进党务公开的贯彻落实,也是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本着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监督领域,细化监督内容,规范监督程序的目的展开的。通过推行党务公开,使我县监督制度日趋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我们重点完善了以下几项制度:
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着力构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机制,特别是加强对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选拔任用的关键环节的监督,进一步匡正了用人风气,赢得了党员群众对党组织的信任。
2、集体议事制度。严格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集体议事的过程既是征求意见、统一思想的过程,也是形成正确决策,公开决策,动员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实现决策的过程。
3、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凡是党组织重大决策的形成、基本制度的制定、重大问题和干部任免,都要以通报、公示、新闻发布和座谈会等适当形式向党员干部公开,向全社会公开,方便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既有效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失误,也遏止了各种腐败现象发生。
4、述职述廉制度。在党务公开中将县委常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述职述廉测评结果等公开,这些内容的公开,更加吸引了广大群众关注党的事务,参与党的活动,监督党的决策,更增加了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推行党务公开是实施科学决策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益探索
推行党务公开是增强党内监督意识,营造主动监督、乐于接受监督、支持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有益探索;也是党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的有效手段。
工作中,我们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对《党章》、党的监督理论以及《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进行深入学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广泛宣传教育,全面增强党员行使监督权利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提高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激发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工作热情,提高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水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广大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来的实惠。
党务公开带动和促进了政务、厂务、村务和财务公开,扩大了公开范围,增强了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了各级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今年,我们在全县农村进一步加强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使农村长期积累的干群矛盾和顽固的遗留问题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逐步得到解决,特别是农村财务公开和村民集体决策制度的形成,促进了农村稳定健康和谐的发展,为全县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从自身做起,严于律己,自逼加压,转变作风,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勤奋敬业、廉洁从政、当好表率、搞好服务的主动性。县城改造工程和新农村建设等重大事项决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事前论证、实地调查、公开招标、阳光作业,符合民意,赢得了民心,调动了群众积极参与建设美好县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明显增强,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明显提高,1——7月份全县财政收入达5.81亿元,同比增长65.7%,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在党务公开的扎实推行中得到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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