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县“三道保险”规范农村权力运行
一是加强自上而下的监督。严格执行村帐乡(镇)制度,充分利用农村财务管理网,建成了全县农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监督网,大力推行村干部离任经济审计制度,定期督促检查各村执行民主决策制度情况,认真抓好对“一把手”和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土地发包承包、土地征用款、公益工程招标等重点的监督。二是加强自下而上的监督。健全完善村干部年初承诺年终述职述廉制度、村民代表议事制度、农村纪检监督小组工作制度、村级理财小组工作制度,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真正使人民群众参与管理集体事务。三是强化班子内部民主监督。进一步落实各项党内监督制度,认真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切实抓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引导普通党员对村两委实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