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县纪委、监委加强政府采购工作,大力预防商业贿赂行为。一是拓宽采购范围,规定凡使用财政资金的采购行为,一律实行政府采购。二是及时发布信息,对政府采购项目提前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信息。三是规范运作程序,健全完善了《政府采购工作运作流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规定凡进行招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纪委、监委、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全程监督,规范运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从源头上杜绝了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今年以来共完成采购总额282万元,预算资金为311万元,节约资金29万元,节约率为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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