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县积极构建县乡村三级农廉网络。县委建立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纪检委、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信访局、财政局、教育局、农业局、民政局、农经局、劳动保障局、林业局、水利局、审计局等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指定专人作为“农廉”工作联络员,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各乡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农廉”建设领导组,下设“农廉办”,乡镇纪委书记担任主任,乡镇财税员、农经员、林管员、民政员等基层站所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落实本乡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同时,明确规定各村纪检监督小组就是村里组织开展农廉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做到农廉工作责任制向村级延伸,保证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经费。县乡村三级农廉机构的建立,为长治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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