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县五措并举狠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强化领导。县委建立了长治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各乡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农廉”建设领导组,下设“农廉办”,乡镇纪委书记为办公室主任。各村纪检监督小组为本村开展农廉工作具体责任人,保证农廉工作责任制向村级延伸。二是强化公开。在全面推行县直单位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基础上,村村推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县纪委建成了“长治县党务、村务、财务监督网”,出台了《“三务公开”网络监督管理办法》,县纪委、农经局对公开情况进行网上监督检查。三是健全队伍。在全县254个行政村建立了农村纪检监督小组,组长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担任,成员3到5人,由常年在村(非长期外出务工人员)、有一定工作能力、政治素质较高、群众公认的党员和群众代表来担任。纪检监督小组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当好“监督员”、“宣传员”、“信息员”、“调解员”。四是狠抓教育。以县、乡党校为阵地,加强对农村“一把手”的专题培训和轮训,着力增强农村党员干部的党纪法规意识和执政为民的服务观念。全县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全县建成农村“文化大院”69个,廉政文化一条街27个,廉政图书室133个,开辟廉政宣传景点30多处,书写廉政标语600多条,制作廉政广告宣传牌500多个,印发宣传资料12万份,在黎都公园建成了廉政碑林和廉政文化长廊。五是完善制度。全县建立和完善了纪检监督小组例会制度、纪委常委联系点制度、县直成员单位联系村制度、乡镇财务管理制度、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办法、乡镇包村联户制度、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等60余项制度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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