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县正式成立行政效能监察室

 

根据市政府关于设立“行政效能监察室”的指示精神和意见,经长治县委、县政府研究,近日,长治县纪委、监委正式设立“行政效能监察室”并加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牌子。行政效能监察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行为、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对上级政府和本级政府交办的效能监察事项的督促落实,负责全县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国有企业的效能监察工作,承担全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工作,以及效能监察工作的监督检查、情况综合、案件查办。

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8089245  5603851

行政效能投诉意见箱设在长治县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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