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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县三项措施打造“阳光财务”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凡村上的重大支出和工程项目的决策,都要召开党总支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广泛听取两委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再经反复酝酿讨论和合理论证,最后集体做出决策。二是完善农村财务监督体系。农村纪检监督小组行使对农村财务的监督权、参与权、审查权;实行农村财务公开制度,各村每半年对财务收支状况公开一次;建立农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监督网,对全县11个乡镇254个行政村的财务状况进行适时监督。三是建立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全面监控村集体的资源开发承包、资产变卖处置和资金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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