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治县建立党员干部
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摸底调查机制
一是案源通报机制。每月召开一次由纪检、公、检、法、国土、审计、安监、农经等部门参加的案件排查通报例会,互通情况,加强协调。二是农村矛盾汇报机制。每月20日召开全县农村纪检监督小组工作例会,纪检监督小组组长汇报本村信访隐患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由乡镇纪委汇总后统一上报县纪委。三是拓宽群众举报渠道。在全县公布举报电话,建成了网上举报中心,方便群众举报。县纪委建立了信访接待制度,纪委常委轮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实行“姓名告知制”,即:接待者要将自己姓名告知来访群众,增强纪检监察人员落实群众反映问题积极性。1——3月份,全县摸排案件20余件,涉及科级领导干部2件,有力推动了今年案件查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