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县审计局坚持“监督前移”开展审计工作

  近年来,长治县审计局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审计工作“监督前移”目标,把工作重点放在审计前。每次审计,局党组和局纪检组都要与审计人员签订责任书,明确审计纪律,审计责任,要求审计人员严格按照“审计纪律十不准规定”执行,并将审计人员名单、监督电话、及“审计纪律十不准规定”在被审计单位公示。监督前移动对审计人员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确保秉公审计,杜绝了审计工作中的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同时该局还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凡有违反规定的取消评模、评先资格并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目前,该局审计人员自觉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审计质量明显提高,形成了廉洁审计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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